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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调整学校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【榆林学院党办发〔2022〕16号】

发布日期:2022-07-20    浏览次数:

机关党委、各党总支,各学院、各部门,绥德师范校区:

根据工作需要,经2022年6月15日校党委会议研究通过,现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如下:

 长:张新柱 许云华

副组长:张  晓  尚爱军 姜劲波

员:党委办公室、纪委综合室、宣传部、教师工作部、学工部、工会、团委、财务处、研究生院、后勤管理处、基本建设处、国有资产管理处、保卫处、图书馆、陕北历史文化博物馆、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二级党组织书记。

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职责:负责安排部署创建工作的重大决策及重大活动,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。统筹、协调创建工作。策划、组织各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。做好测评迎检的对接、策划、组织、协调工作。

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,办公室主任由宣传部长兼任。

特此通知。



中共榆林学院委员会办公室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2年6月16日